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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
备案化妆品标签不可宣称“无日本进口原料”
日前,湖州市场监管发布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近期常见问题进行解答③》。问答指出,产品配方中使用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作为原料的,应当提供其来源、组成以及制备工艺,并提供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相关文件等;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、功效必需原则、配方极简原则,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,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、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,如必须使用时,应当说明原因,并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;化妆品标签不可以宣称“无日本进口原料”,涉嫌贬低竞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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